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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宣言》在永安发布的重要佐证

楼主:安安  发起:2021/4/26 14:45:00  更新:2021/4/26 14:45:00  人气:111243  帖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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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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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宣言》在永安发布的重要佐证

《为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宣言》在永安发布的重要佐证


1934年7月15日,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经中共中央授权,在福建永安发布由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中国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等,联合签署的《为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宣言》。

当日,该宣言是否有在永安公开发布,在《林伟日记》里我们找到了最重要的佐证材料。
【七月十五日(晴),我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政府昨晚发表派遣北上抗日先遣队出师北上抗日宣言。这些宣言也同时在长汀用艳红色油光纸,铅印了数百斤,也于昨天同地图一起运到。全军同志听到上级动员说我中央已派军北上抗日,大家均无不欢喜雀跃,十分高兴。宣言说:“中华苏维埃中央临时政府与工农红军“决不能坐视全中国广大劳苦民众为日本帝国主义整批地屠杀与躁躏,以及东北义勇军的孤军奋斗;故即在同国民党匪军的优势兵力残酷决斗的紧急关头,苏维埃政府与工农红军,不辞一切艰苦,以最大的决心,派遣抗日先遣队北上抗日”。】(摘自《林伟日记》第4—5页)
林伟 (1914年—1979年),福建省武平县武东乡人。1931年参加工农赤卫队,同年9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历任武平游击队独立支队书记员,红12军第35师105团宣传队队长,红一军团三师司令部参谋处书记、译电员,红九军团司令部参谋处测绘员,红32军政治部秘书科股长。参加了中央苏区第四、五次反“围剿”作战和二万五千里长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通信兵第九团团长兼政委。1955年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当时,李伟仅是作为“协助七军团的行动”的红九军团司令部参谋处测绘员,如果《为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宣言》未公开发布,他是不可能在日记中记载的如此详细、准确。
在《中央政治书记处、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中革军委会关于派七军团以抗日先遣队名义向闽浙挺进的作战训令》写道:“这一训令及附件是绝对秘密的,军团首长对此应负保守军事秘密及保存的绝对责任。”
由此可见,李伟在日记中之所以能够准确详细地记述,证明《为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宣言》,在当日已如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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