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⑴项目名称:槐南南山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
⑵建设性质:改扩建;
⑶建设规模:将总长16.3Km的引水工程渠道进行改造,不重建发电主、副厂房,原2x400kw机组更换为2x500kw机组。技改重建后年发电量由473.7万Kwh增加至574万kwh。
⑷建设单位:永安市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⑸建设地点:永安市槐南镇南山村;
(6)工程总投资:本工程项目总投资为 488.90万元。
二、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
(1)施工废水
施工区设置一个5m3沉淀池,废水经过沉淀后洒水降尘、混凝土拌合,不外排。
(2)含油废水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清洗、检修等活动会产生一定量的含油废水,采用隔油沉淀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设置1m3隔油池用于隔油沉淀此类废水处理后,可以回用于洒水除尘不外排。
(3)生活污水处置
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 0.6m3/d,依托发电厂房办公生活区、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农肥,不外排。
2、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中选用噪声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进场施工,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定期对施工机械、车辆进行检修、养护。施工车辆经过村庄时禁止鸣笛并减速慢行,夜间 22:00 时至次日清晨 6:00 时不安排车辆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进行施工布局。
3、粉尘
砂石骨料全部外购,最大程度地减少粉尘污染。水泥运输加盖篷布,避免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粉尘污染对道路沿线居民造成影响;渣土运输过程中,对散落的渣土进行及时清扫,并定期检修施工机械设备。混凝土拌和系统等工区加强工作面喷雾洒水降尘措施,降低粉尘浓度。有组织地安排好施工物料的运输和堆放,尽量减少物料的露天堆放,干旱季节给易起尘的堆场加盖蓬布或洒水降尘,避开在大风时装卸散装材料。
4、固废
(1)施工期间产生的弃渣及建筑垃圾运至永安市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施工中严禁随意弃渣,杜绝将废渣丢弃到河道中,禁止随意弃置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
(2)施工营地设置垃圾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5、地下水
施工过程中对地下水水质影响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为防治对地下水的污染,施工期间做到以下要求:
①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肥。
②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和处理,工地设废水隔油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隔油沉淀处理,然后回用不外排。
6、生态保护措施
建设中的临时占地占用林地、草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壤,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
严格划定施工区范围,禁止进入划定以外的区域,减少不必要的植被破坏,尽可能保持原有陆生生境的完整。合理下泄河道生态用水,电站施工期合理导流,确保下游不出现脱水现象。在施工前,合理选择施工区位置,并优化布置,减少占地。在施工阶段,应加强管理,禁止随意扩大占地范围,禁止任意砍伐施工区周边植物以作施工使用。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废水处理措施
(1)生活污水
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原有的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不外排,对南山溪及苏坑溪水质影响较小。
(2)含油废水
机油废水处理后的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控制,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流量下放
本电站通过采取在坝下左侧设置河道生态水放水管并配闸阀,管径为200mm,通过闸阀向下游放水;同时在河道水量不足时停止发电等措施,没有造成坝下脱水段,满足最小下泄流量0.06m3/s的要求。同时建议主体工程施工时增加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以确保生态流量稳定下放。
(2)鱼类保护措施
根据电站工程河段鱼类的种类组成、生态类群特点、生物学及生态学习性等,主要采取生态流量、增殖放流等措施对鱼类进行保护。
放流的鱼类苗种必须是由南山溪流域野生亲本人工繁殖的子一代,具体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放流鱼类种类主要为当地的鲫鱼、鲤鱼、草鱼、鲢鱼等,放流地点选择在电站厂房下游200m处。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⑴从声源上降低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维持设备良好的运行状态等来实现。
⑵在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发电厂房日常门窗均进行关闭。
⑶安装吸收材料;
(4)发电厂区的生态恢复和绿化,种植一些吸尘、消声能力强的树木,如常绿阔叶乔木、灌木等,组成多层次的降噪屏障,以达到消耗声能,削弱噪声目的。
噪声经治理后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拦河坝进水口格栅会截留上游漂流的浮渣,集中收集后,交予区域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对机组进行检修时将产生一定的废机油及含有废水等危险废物,本环评要求补充设置危废收集间,并委托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要求达到《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总体而言,施工期环境影响时间短、影响范围小。采用相应环保措施后可降至最低,并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2、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生态影响评价: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原项目已运行多年,减水河段内的鱼类对河段减水有一定的适应。改造后坝下减水河段水量进一步减少。但本次增效扩容工程设计在坝址处设置专门的生态放流设施,下泄多年平均来水量的 10%作为生态流量来满足坝址下游减水河道的生态用水,下泄流量为0.06m3/s,因此下游减水段水文情势的变化不大,对鱼类影响较小。
(2)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肥,不外排。机械废水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原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肥,不外排。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不会对南山溪水质造成影响。
(3)运行期无废气污染,对环境空气无影响。
(4)运行期间,主要噪声源为水轮机、发电机运转时产生的机械振动型噪声和尾水排放时产生的流体动力性噪声,在采取降噪措施后,经过距离衰减后,敏感点的昼、夜噪声都能达标,由此可见,项目运行期设备噪声对敏感点影响不大。
(5)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要求达到《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通过严格的管理和分类,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的处置,则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槐南南山水电站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发展规划,工程建成投产后,在保证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污染控制措施认真实施的条件下,可有效控制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相对合理,环境风险加强监管属可接受范围。项目选址基本符合规划要求,在满足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及控制措施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考虑工程可以实施。四、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考虑本工程影响范围。主要以本工程周围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等。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要求。 (2)对工程选址的意见和要求。 (3)对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4)公众认为的其它意见和要求。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在工程所在地张贴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公众还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查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的意见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安市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永安市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国裕
电话:18965506867
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名称: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增超
电话:15959711776
六、公众意见采集的起止时间在张贴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告内容之日起10日内。永安市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